协议前言
为了规范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行为,保障志愿者、服务对象及机构的合法权益,促进心理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服务协议。
第一条 协议双方
1.1 服务机构:[机构名称],以下简称“机构”。 1.2 志愿者:[志愿者姓名],身份证号码:[身份证号码],以下简称“志愿者”。
第二条 服务内容
2.1 志愿者同意在机构指导下,为有需要的个人或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。 2.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倾听、沟通、心理疏导、心理评估、心理危机干预等。 2.3 志愿者应遵循专业伦理,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利。
第三条 服务原则
3.1 尊重: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,保护其隐私。 3.2 专业:遵循心理援助专业原则,提供专业服务。 3.3 热情:以真诚、热情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。 3.4 责任: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负责,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。
第四条 服务期限
4.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[服务期限]。 4.2 协议期满后,如双方同意,可续签本协议。
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
5.1 志愿者的权利:
- 接受专业培训,提高自身心理援助能力。
- 在服务过程中,享有知情权、选择权。
- 对服务对象的信息保密。
5.2 志愿者的义务:
-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。
- 参加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。
- 按时参加服务,不得无故缺席。
- 在服务过程中,如发现自身能力不足,应及时向机构报告。
5.3 机构的权利:
- 对志愿者进行选拔、培训和管理。
- 对志愿者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。
- 对违反协议的志愿者,有权终止其服务。
5.4 机构的义务:
- 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。
- 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,提高其服务能力。
- 对志愿者进行心理援助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6.1 志愿者违反本协议,造成服务对象或机构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6.2 机构违反本协议,造成志愿者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7.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 7.2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与终止
8.1 本协议的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,并以书面形式确认。 8.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:
- 协议期满,双方未续签。
-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。
- 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。
第九条 其他
9.1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9.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签署
[机构名称]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:(签字)
[志愿者姓名]:
(签字)
签订日期:_年_月____日
